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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續攤慘遭性侵 高雄傳播妹攜內褲報案

來源: 高雄傳播妹     發佈時間: 2008/3/26 上午 10:53:30     流覽:    返回  打印

酒店幹部涉逞獸慾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在台中市雙十路一棟KTV大樓5樓酒店擔任幹部的廖姓男子,27日凌晨召來熟悉的高雄傳播妹,到台中市西屯區一家理容KTV唱歌喝酒,事後,又折返上班的酒店續攤,結果在員工休息室將高雄傳播妹性侵得逞,高雄傳播妹30日凌晨帶著當天所穿的內褲向警方報案。


這名高雄傳播妹指出,當天她已喝了很多酒,廖某在休息室將她強壓在沙發上,她雖然極力反抗,卻因酒力發作根本無力抵抗,而讓廖某性侵得逞,所以她將內褲當成證物。


警方隨後調出34歲廖姓男子的口卡照片供她指認,高雄傳播妹在6張不同男子照片中,明確指認就是廖某侵犯她。


這名高雄傳播妹表示,她屬於台中市某家酒店經紀傳播公司小姐,她的公司與廖某任職位於台中市雙十路二段的某酒店有相互合作關係,她時常到該酒店報班上檯,因此,認識綽號「阿俊」的廖某,27日凌晨3時許,廖某與10餘名友人在一家理K飲酒作樂,經與公司聯絡後,她被載到理K陪酒。


服務生竟將門反鎖


到了清晨6時許,廖某又續攤回到任職的酒店,不久,廖某在休息室要服務生到包廂找她,當時她已經有酒意想要離開,但服務生要她向廖某說一聲,她於是進入休息室,不料,服務生將門反鎖後,廖一把將她拉到沙發上,強行將她的內褲脫掉,在無任何安全措施下,對她性侵10餘分鐘,事後高雄傳播妹趕忙穿上褲子跑到該大樓12樓找同事哭訴。


昨天高雄傳播妹在友人陪同下帶著內褲報案,傳播妹說,她的左手背、手腕及左膝蓋在性侵中都受傷,全案警方將傳喚廖某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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