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陳姓女大學生上網援交,手腳不乾淨,趁對方沐浴時竊盜現金與名牌手機,還指控被人性侵害。檢察官查出,陳姓女大學生自願出賣靈肉,且早有「乾洗」別人的前科,將她依竊盜罪嫌起訴。
同學報好康 惹來一身腥
受害的黃姓、廖姓男生是中部某大學的同窗,一人是碩士,一人是博士生,黃把「好康」報給廖,同學倆分別和陳姓女大學生性交易兩次,卻因此惹上官司,檢察官說,「書念得多,未必社會經驗足夠。」
25歲、家住南投的黃姓碩士,上網認識北部私立大學的20歲陳姓女生,今年3月19日兩人到台北縣新店市歐風汽車旅館援交,陳女索價3000元,黃只肯付2000元,陳女即趁黃沐浴時,從他皮夾內再掏500元放口袋補差額。
黃事後將陳女的電話告訴廖,廖和陳女聯絡,今年3月23日、27日廖在台北縣三重市嘉年華汽車旅館和她兩度援交,帳款均付清,但陳女第二次卻偷拿廖皮夾內的3000元,順便將廖的手機偷走。
今年5月1日晚上11點,陳女又喊缺錢,打電話給黃,希望黃再和她援交,黃開車到學校宿舍載陳女到深坑鄉大樹下汽車旅館性交易,完事後,載陳女返校途中,質疑她為何偷錢,陳女一不高興,當車子抵達校門口時,即請駐衛警報警,控告黃性侵害。
她,乾洗別人 早有前科
檢察官偵訊黃、廖,他們都說陳女是援交妹,還順手牽羊,檢察官調查,黃援交後開車載陳女回宿舍,與一般性侵害案被害人被棄於現場的經驗法則不符,廖的手機被偷後,曾向電信公司申請掛失,加上陳女早有「乾洗」別人被緩起訴的前科紀錄,認定陳女是援交妹。